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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年回眸|泛亚电竞

2024-02-18 0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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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年回眸

文化兴,则湘西兴。

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年回眸

文化兴,则湘西兴。文化强,则湘西强。文化,必将是湘西迈向未来、展向世界的一张最重要名片。

  今年3月21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论证会”,湘西州编制的《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获得通过。

  土寨起舞、苗岭欢歌,消息传来,全州上下一片欢腾!湘西各族人民的“文化强州梦”由此落地生根!

  此次《保护区总规》正式获批实施,标志着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历经10年的寻梦探索,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政府搭台建机制 部门联动促保护

  湘西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孕育出了丰富的非遗资源。据2005-2008年的普查,湘西现有的非遗资源涵盖10大门类,共3200多项。

其中,国家级非遗名录24项,省级非遗名录62项,州级非遗名录239项,县市级非遗名录641项;被命名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2名,省级传承人44名,州级传承人196名,县市级传承人429名。湘西的人文存量全省第一,历史文化名人数量超过全省平均数的1.5倍,非遗数更是全省平均水平的4倍。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们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湘西的情况也不例外。如何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避免濒危衰亡的命运?如何保护这些祖先遗留下的文明,为子孙后代传递一份珍贵的、不可替代的财富?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2003年1月,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关于实施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议案》,这是我州第一个涉及非遗保护的议案,引起了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州委主要领导对非遗保护工作多次作专门指示,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州非遗保护工作。

  2004年,我州被列为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试点地区。州委、州政府领导抓住机遇,运筹帷幄,迅速启动非遗保护工作。

一张由政府主导、全州各地参与的非遗保护巨伞全面张开。

  是年,州委、州政府成立了全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

此后,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等机构相继成立,使非遗有了专业的保护机构。各县市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非遗保护中心、专家委员会三套运行班子。

  州委、州政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做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湘西综合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确立了非遗保护工作规划、目标任务、经费投入、人才培养、资料保存等重点内容,从政策层面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

尤其是通过州人大立法的《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全国首个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使我州非遗保护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州委、州政府将非遗保护工作任务分解到8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每年年底检查考核。各县市大胆探索,使出实招,全面展开保护工程。龙山县提出“弘扬民族文化,抢占土家文化制高点”的文化发展战略;保靖县将非遗保护工作列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以实施;凤凰县把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作为促进各民族团结、平等、繁荣、进步的重要措施;吉首市积极建设武陵山区民族文化产业园,修建“百工坊”、“百味坊”、“百戏坊”,实现保护与利用共赢。

  与此同时,我州不断加大非遗保护经费投入。近几年,州财政每年投入120万元用于普查、名录体系建设及抢救保护等工作。各县市投入的15万元保护经费均纳入了财政预算。

除政府投入外,我州还积极引导企业、民间资金投入非遗保护。比如,凤凰山江苗族文化博物馆、保靖沙湾民俗博物馆、永顺芙蓉镇土家织锦博物馆,都是民间资金建立起来的;酒鬼酒公司每年都投入资金用于酒鬼酒制作技艺的研发与保护。

  保护传承两相宜 非遗之花次第开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近年来,我州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大胆探索,以创新精神打出非遗保护传承组合拳,走出了一条具有湘西特色的非遗保护传承新路子。那些留存在湘西的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像一朵朵鲜花,愈开愈艳。

  ——以民族节会为载体,实现非遗活态保护。我州立足丰富多彩的民族节会实际,把打造民族节会品牌作为保护传承非遗的重要载体,实现以节会促保护,以活动促传承。

  吉首市选取清明歌会、“四月八”、赶秋节等传统节日,以“歌”、“鼓”等艺术形式,举办民族民间艺术节、苗歌节和鼓文化节。目前,该市已打造出“东歌(苗歌山歌)、西鼓(苗族鼓舞)、南戏(地方阳戏、傩戏)、北龙(钢火烧龙)、中春(乾州春会)”的极具地域特色的民族节庆品牌。每当活动举行之时,苗族民歌唱响海内外,苗族鼓舞演绎苗家千年风情,引得四海宾朋趋之若鹜。

  湘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生态保护节、龙山县的土家族摆手节、永顺县的社巴节、保靖县的“六月六”祭祖节、花垣县的赶秋节、凤凰县的苗族银饰文化节、泸溪县的盘瓠文化艺术节、古丈县的茶文化节等民族节会,以其各具鲜明特色的活动,全面展示了我州民族民间文化的深厚底蕴和无穷魅力。这些民族节会的定期举办,是对非遗最佳的活态保护。

  与此同时,我州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民族文化交流活动,使非遗文化之脉不断汲取来自各个层面的养分。

永顺县土家族毛古斯表演队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进行演出,闪亮全球;龙山县土家族打溜子乐队在“世界音乐周2009”——中国·新西兰音乐文化交流活动中,作为中国唯一代表队与新西兰艺术家同台展演,技惊全场;保靖县的铜铃舞、古丈县的四方鼓等节目参加上海世博会演出,成为世博会中的一大亮点;龙山县土家织锦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龙山、永顺、保靖县的苗族鼓舞、湘西竹编、苗画、土家织锦、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打溜子等项目参加第二届“守望精神家园——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苗族花带、湘西竹编等项目参加在山东举行的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土家织锦参加在安徽黄山举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发响;2012年12月,吉首市“谷韵之声”民族合唱团应邀参加第三届国际中老年合唱艺术节,用独具特色的原生态苗歌唱响维也纳金色大厅,向世界展示了神秘湘西的文化魅力……

  ——依托培训资源优势,促进非遗传承发展。近几年来,我州不断提高保护传承人的认识,并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建立传承人档案,改善传承人的工作环境,定期给传承人发放传承补贴,并对传承人授徒传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扶持。目前,我州已建立19所州级非遗传习所。我州土家族织锦技艺国家级传承人刘代娥获评首批“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湖南省仅两人获此殊荣。

  我州在吉首大学建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基地,积极引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多名传承人被吉首大学请进课堂,开设专题讲座或固定课程;在中小学校开展非遗进课堂活动,邀请传承人讲课辅导。吉首大学叶德书教授一直致力于土家语的研究和教学,上世纪90年代在龙山县坡脚等地主持“土家·汉双语双文接龙教学实验”,并创立“土家·汉双语双文接龙教学法”,为发展土家语地区的文化教育开创了一条捷径,在国内外影响极大。

  凤凰县箭道坪小学、文昌阁小学、水田乡九年制学校、阿拉镇完小、山江镇完小等学校把苗族鼓舞、苗族刺绣、苗族跳花等15个非遗项目列入教育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阿拉完小滕校长自豪地说:“我们的学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都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特长。”

  吉首市矮寨中学从2003年开始,陆续将民间艺人请进学校,为学生传授苗鼓、舞狮、高脚马、民间刺绣等民族文化,让这些民族瑰宝得到了传承。2008年10月,该校聘请15名苗族民间艺人担任特聘教师,按照课程表给学生讲授苗语、苗歌苗舞、民间绝技、传统体育、苗族建筑、苗族饮食、苗族服饰等民族文化知识。

矮寨村村民麻付保拿到特聘证书后,脸上露出了笑容:“以前的徒弟就是一两个,现在有了这么多学生,这些从老祖宗手里传下来的好东西后继有人了。”

  ——抢抓生产保护机遇,推进非遗开发利用。近年来,我州把非遗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作为建设文化湘西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因地制宜,因项目制宜,大力引导、支持优秀的非遗项目发展生产,进入市场,在生产性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龙山县先后创办了7所土家织锦技艺传习所和40多家土家织锦工艺坊,开发出艺术壁挂等120多个品种,获得各种专利58件。

目前,该县有1500人从事土家织锦行业,年生产量达30多万件,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州、香港及韩国、欧美市场,年产值逾3000万元。

  花垣县积极支持民族传统工艺发展,创办了民族工艺美术厂、“田嫂苗绣协会”等工厂作坊,现全县有5000余人从事加工制作,其苗绣、苗画、织锦等工艺品开发已实现了产业化经营,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年销售额过5000万元。

  吉首市在乾州古城建立了文化遗产园,组织部分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在遗产园现场制作和表演,使之成为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和走向市场的窗口。

其中,杨三光的水冲石砚、佘军的菊花石雕、叶水云的土家织锦、吴兴智的巫傩面具、彭林的湘西粘贴画等,都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收藏价值。这些工艺品实现产业化经营,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带动1000余人就业。

  古丈县积极推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古丈毛尖茶制作技艺,年产优质茶叶470吨,年直接经济效益7000多万元,惠及茶农2.5万余人。

  “三位一体”聚合力 文化湘西春意浓

  文化生态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其目的在于创造一个有利于文化健康而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湘西土家族、苗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包括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神话、传说、歌谣、鼓舞、织锦、刺绣、印染等,与湘西的自然环境,古村镇、古建筑相依相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文化生态区域。

  为了对这些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2006年10月,我州正式向文化部提出“成立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藉此推进湘西民族文化生态不断繁荣发展。

  在经过多次考查论证后,2010年5月20日,文化部正式批准建立“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跨越式发展的一个历史性机遇。

从这一天起,全州上下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全力推进保护区建设。

  州委、州政府成立了以州委书记叶红专为组长的“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保护区建设相关工作。

在州委、州政府的积极争取下,2012年5月,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保护区建设工作被上升到了省委、省政府决策执行层面。至此,一个从文化部、省委省政府,再到州委州政府的“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2011年11月,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吉首大学签订《保护区总规》编制委托协议。2012年6月25日,吉首大学编制组九易其稿,初步完成《保护区总规》的编制。

其后,我州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旅游研究中心对《保护区总规》进行了全面修改。今年3月,经文化部评审,《保护区总规》获得通过。

  根据《保护区总规》,保护区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基础建设阶段,初步完成非遗项目的普查与评定,并将普查成果建立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第二阶段为全面发展阶段,健全完善湘西非遗传承保护机制,实现湘西文化生态结构的动态平衡和健康发展;第三阶段为良性循环阶段,实现保护区对境内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自然遗产的整体保护,进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文化、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

  目前,我州根据《保护区总规》,正在抓紧制定龙山里耶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凤凰山江苗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保靖吕洞山苗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永顺芙蓉镇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等4个核心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同时,积极申报国家财政资金,着手进行保护区相关建设工作。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5-10年的保护和建设,湘西一定会成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的示范区、土家族苗族文化最集中的核心区、民族特色文化展示的大舞台。

  届时,那个“鸟不飞度,兽不敢临”的湘西将一去不复返,换之而来的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互交融的文化湘西,一个文化生态与自然生态浑然一体的美丽湘西,一个经济、文化、社会和谐发展、良性互动的和谐湘西,一个令世人向往的“人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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